释义 |
法律主观: 非独立核算 分公司 不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财务并入总公司统一核算管理,要建立有关辅助帐、明细帐,具体根据总公司要求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5条、19条的规定,企业和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属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 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 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