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传与逮捕的定义及区别 |
释义 | 拘传作为一种强制手段,主要应用于公检法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讯问。虽然拘传的强制力相对较弱,但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使其到案接受讯问。同时,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允许享有特权。 法律分析 拘传是指公检法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手段。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定适用。由于拘传对人身自由限制的强制性相对较弱,但又可以依法强制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因此,对于不宜采取逮捕、拘留强制措施而又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拘传,使其到案接受讯问。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一、拘传需要拘传证吗 在拘传的时候是要出示拘传证的,但是在申请拘传的同时就可以进行填写。拘传这个词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少见到,所以我们要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来扩展我们的法律知识面,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刑事传唤会被拘留吗 传唤是指公检法使用传票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到案接受讯问。传唤不具有强制性,不属于强制措施,传唤机关不得使用器械。如果传唤到案后,经调查违法或者犯罪事实确凿的,嫌疑人会被拘留。如果经调查没有违法或者犯罪事实,或者证据明显不足的,则公安机关必须立即放人。传唤的最长时间为二十四小时。 根据《刑法》第92条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结语 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适用于不宜采取逮捕、拘留强制措施而又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在拘传时需要出示拘传证,但在申请拘传的同时就可以进行填写。拘传不具有强制性,不属于强制措施,传唤机关不得使用器械。传唤的最长时间为二十四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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