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税费中的契税的计税依据是怎样的 |
释义 | 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价格。由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不同,定价方法不同,因而具体计税依据视不同情况而决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土地使用权赠予、房屋赠予,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一、青岛二套房契税交多少 1、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以下列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 2、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3、各类型房屋均价低于各区的房管局市场指导价的收费标准为: (1)面积小于90平米买方首套房子契税:评估价格的1% (2)面积大于90小于144平米买方首套契税为:评估价格的1.5% (3)高于该区的市场指导价格,面积大于或等于144平米,买方不是首套二套房产契税或二套以上房产契税:评估价格的3%。 二、云南契税最新政策查询 (一)契税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二)契税税率。云南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为3%。(三)契税征税对象。征税对象为纳税人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为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下列行为:一是土地使用权出让;二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三是房屋买卖,赠与、互换。(四)契税计税依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计税依据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计税依据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计税依据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五)契税应纳税额。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六)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七)契税申报缴纳时间。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八)契税纳税地点。纳税人应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契税。(九)契税征收管理。契税由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依照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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