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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宁波电瓶车置换政府有补贴吗
释义
    有补贴,登记备案且使用期未满七年的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进行淘汰置换将可享5项优惠政策。首期淘汰置换优惠活动从5月25日开始,由市财政出资,总投放金额达1500万元。相关车主(或代办人)在回收代办点完成旧车淘汰后,可在“云闪付APP首页-市消费券”电动自行车板块获得一次抽奖机会。
    为鼓励宁波市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专班,推出多项优惠政策,首期活动已正式启动。
    活动对象:本市登记备案且使用期未满7年的非标电动自行车。(非标电动自行车:指已在我市公安机关登记备案,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活动时间:2022年5月25日8点开始,首期活动计划持续2个月,部分区(县、市)也将根据当地实际,配合推出各项优惠活动。
    优惠政策
    财政补一点:由财政出资发放电子消费券,用于购置新车;
    运营商惠一点: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商制定优惠套餐方案,返现抵扣部分车款;
    企业让一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推出诚信营销优惠方案;
    回收抵一点:根据车型、电池类型等,在回收环节据实抵补;
    金融保险机构助一点:保险公司降低车辆保费、提高保额等。
    首期淘汰置换优惠活动从5月25日开始,由市财政出资,总投放金额达1500万元。相关车主(或代办人)在回收代办点完成旧车淘汰后,可在“云闪付APP首页-市消费券”电动自行车板块获得一次抽奖机会。
    参与流程
    第一步:相关车主(或代办人)登录微信小程序“浙江e行在线”填写车主、车辆等信息进行旧车淘汰预约登记。(或直接到第二步,由回收代办点工作人员代为登记)
    第二步:车主(或代办人)携带有效证件、非标电动自行车辆(含车牌)等到指定的临时回收代办点办理淘汰。
    线下指定电动自行车淘汰回收代办点,请在云闪付APP首页【市消费券】-【电动自行车专区】点击【指定淘汰回收置换代办点名单】查询。
    第三步:车主(或代办人)在回收代办点完成旧车淘汰后,如需购买新车,可根据个人需求选择相应优惠政策,选购合规车辆。
    法律依据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早于该期限不得上道路行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补贴等方式,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回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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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2:2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