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后子女能否参与财产分割? |
释义 | 父母离婚后子女不能参与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才有权分割,而子女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人,所以子女不能参与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中,子女也没有分到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 一、分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是怎么分的 分居期间的财产离婚后分割的原则有: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体现在夫妻财产关系上,就是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男女双方有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对共同的债务、负有平等的清偿义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受收入多少、不因男女性别而有差异。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具体而言,因父母离婚必定对未成年子女今后的生活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使子女能健康的成长,有一个相对较好的生活环境,在夫妻分割共同财产时给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符合法律的规定。3、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出发,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实际价值。如对生产可以分给有经营知识和能力的一方,然后由该方给付另一方一半的补偿,对于生活必需品应当考虑双方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分给需要的一方等等。4、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 二、房产证上是子女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证上是子女的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 第一,房子已办理房产证。 房产证上显示子女是房产所有权者。房产权利的产生,是以房产证为标志的。房产证一旦颁发,则房产证上所有权者的名字之下对应的所有权已产生。即,赠与的财产,赠与人已完成交付。此时,夫妻两人离婚,涉案房产已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第三人的财产。夫妻当然也没权力分割。 第二,房产证没有颁发。 购房合同是以子女的名义签的。此时,虽然房产的权利尚没形成,但,它是将来确定房产归属的唯一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赠与交付的完成是以父母为子女交纳首付和月供而体现的。因此,这种赠与行为也不能撤销。房产,自然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二婚双方都有孩子财产要如何处理 二婚双方夫妻离婚的,与初婚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方式是一样的,双方是否有孩子对于财产分割也没有影响,因为孩子并没有权利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具体来说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一、如果夫妻对于财产处理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处理财产。 二、如果夫妻没有特殊约定的,则离婚时婚前财产仍归各自所有,不进行分割;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则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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