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立遗嘱指定继承人妻子有份吗 |
释义 |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遗嘱人立了遗嘱的,只能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因此如果妻子不是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的,妻子则不能继承。但是对于遗嘱无效或者遗嘱未涉及的部分,妻子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继承遗产。 一、丈夫死亡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此外,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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