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北省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最新规定 |
释义 | 这段文字描述了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情节、后果、获利情况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可以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营养费等费用也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关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和患者超过赔偿期限仍生存的费用等也需计算。 法律分析 1.死亡赔偿金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对于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每增加一岁,赔偿金减少一年。而对于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公民,则按五年计算。 三、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2、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3、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4、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四、其他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五、精神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六、损害赔偿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营养费 6、交通费 7、住宿费及伙食费。 七、残疾赔偿 1、残疾赔偿金 2、残疾辅助器具费 3、患者超过赔偿期限仍生存的费用处理。 结语 根据上述内容,这段话讲述的是关于民事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根据不同情况,赔偿金、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等会有所不同,具体计算方法也有详细说明。在处理民事损害赔偿案件时,需要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正确适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九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调查第二节现场处置和调查第四十二条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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