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
释义 | 1、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书格式是怎样 承诺书 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本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已知晓,在办理(一人有限公司)时,目前没有本人投资的一人有限公司。 特此承诺! 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此规定,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年月日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一人公司可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与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前者指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由一个股东拥有,具有股东名义者仅有一人。 后者是指形式上公司股东虽为复数,但公司实际上是由一名股东掌握,即公司的真正股东,其余的股东仅仅是为了规避法律,满足法律对股东人数要求而持有较少股份的挂名股东。此外,根据一人公司股东的性质,可以分为自然人一人公司、法人一人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其产生的方式,一人公司可以分为初始一人公司与嗣后一人公司。根据一人公司的股份性质,可以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一人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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