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人有限公司法律规定 |
释义 | 允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有限责任公司法规定,允许自然人和公司法人出资设人有限责任公司,但为了防止其滥设一人公司,公司法同时规定了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自然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作出了限定。 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度。有限责任公司法规定了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同时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 坚持重要事项的书面记载制度。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公司作出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做出了一个非常特别的规定,主要还是因为一人责任有限公司它非常的特殊,只有一个股东,那么此时如果面临着大额的债务的时候,对于债权人来说它是非常不放心的,那么对于注册资本做出限制规定就非常正常了。 一、一人公司法律风险的规定有哪些? 一人公司法律风险的规定有最低注册资本必须要达到10万元以上,之所以做出这种规定,就是因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它存在着一定的规模,大小方面的风险问题,主要有一些人认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他承担债务的能力是比较小的。 一人有限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一人公司”可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与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前者指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由一个股东拥有,具有股东名义者仅有一人。后者是指形式上公司股东虽为复数,但公司实际上是由一名股东掌握,即公司的“真正股东”,其余的股东仅仅是为了规避法律,满足法律对股东人数要求而持有较少股份的挂名股东。此外,根据“一人公司”股东的性质,可以分为“自然人一人公司”、“法人一人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其产生的方式,“一人公司”可以分为“初始一人公司”与“嗣后一人公司”。根据“一人公司”的股份性质,可以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一人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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