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上限如何规定? |
释义 |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公司法》明确规定了股东人数限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应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一半的发起人需在中国境内。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公司需经国务院相关部门审核。 法律分析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限制是什么? 按照新《证券法》和新《公司法》规定,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因为股东人数200人以上的股份公司为公众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1、发起设立 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2、募集设立 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三、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哪些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由此可见,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限制是什么做出了明确回答。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应该在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并且其中一半的发起人的住址应该在我国境内。对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在二百人以上的,需要经过国务院相关部门审核。 结语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根据《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应在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并且其中一半的发起人的住址应在我国境内。对于股东人数超过二百人的情况,需要经过国务院相关部门的审核。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独立的经济法人地位和股东责任有限等特征,是一种典型的资合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股 东 大 会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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