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批准逮捕多长时间能宣判 |
释义 |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宣捕,并需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逮捕的执行情况。公安机关在逮捕时,需要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及时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一、逮捕通知书是什么意思 逮捕通知书意味着被逮捕人已经触犯法律,并且经过检察院批准,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行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逮捕通知书下来后流程如下: 1、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后,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2、执行逮捕时,必须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捺指印,拒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将被逮捕人移送到看守所羁押。 二、公安局逮捕后的程序是什么 公安局逮捕后的程序如下: 1、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2、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 3、讯问; 4、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三、过30天的取保候审还会通知家属吗 30天取保候审或者批捕不通知家属。批捕是指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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