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承租房屋经营的企业在拆迁中可以获得的补偿项目大概有以下几类: 1、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设备拆卸安装的补偿(主要针对于大型或者精密生产设备); 3、搬迁费(设备、生产原料、基础设施、可拆卸地上附属物等); 4、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 5、关于因拆迁导致的其他无形损失(导致不能完成订单等造成的违约金承担等); 6、奖励和补助; 7、自建房的重置成新补偿; 8、剩余租赁年限的租金差价的补偿; 9、其他。 关于补偿的计算需要结合拆迁项目的拆迁安置补偿政策,通常情况下,计算方式如下: (一)承租房屋企业,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补偿金额=租金差价【(重新租赁租金-原租金)×剩余租赁时间】+设备搬迁安装费+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营业面积×每平米补偿标准)+奖励和补助+其他无形资产损失; (二)承租土地上自建房屋企业,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补偿金额=租赁土地差价【(重新租赁租金-原租金)×剩余租赁时间】+房屋面积×房屋重置成新价+附属物及设备损失及重置成新费+设备搬迁安装费+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营业面积×每平米补偿标准)+奖励和补助+其他无形资产损失。 一、长春市工业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长春市工业企业拆迁补偿标准主要以经济补偿为准,具体包括:1、对无法搬迁的房产、建筑物和设备的补偿;2、对机器设备搬迁造成的运输费、安装费用等的补偿;3、对企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可以包括预期经营利润损失的补偿;4、对企业因为拆迁导致遣散人员的安置费用的补偿。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