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四川成都市公积金领取流程包括哪些 1、职工提供公积金申请提取材料;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并对材料进行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审核通过后,在预定的时间划款; 4、中心划款到职工个人银行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