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过期5年还可以补办吗 |
释义 |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根据年龄段不同而定,十六至二十五周岁为十年,二十六至四十五周岁为二十年,四十六周岁以上为长期有效。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身份证则为五年有效。过期的身份证将被视为无效,领取新证时需回收旧证,正在办理期间的旧证不需上交。 法律分析 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如果已经过期,将被视为无效身份证件。2、领取新证时,公安机关应当同时回收旧证,还在办理期间的旧证不用上交。3、《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拓展延伸 过期超过5年的身份证是否可以重新申办?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身份证过期超过5年后是无法重新申办的。根据该法律,身份证的有效期为10年,过期后需要及时办理换发手续。如果身份证过期超过5年,将被视为无效证件,无法继续使用。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前往当地公安局办理身份证补办手续,重新获得有效身份证。请注意,补办身份证时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当地公安局的规定办理手续。及时办理身份证换发手续是确保您合法身份和权益的重要举措。 结语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身份证过期超过5年将被视为无效证件。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及时办理身份证换发手续至关重要。请您前往当地公安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补办手续,重新获得有效身份证。补办身份证需遵守公安局规定,确保您的合法身份和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废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依照本法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后,原居民身份证的停止使用日期由国务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