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淮南离婚手续现在在哪里办 |
释义 | (一)办理离婚登记的本省居民到男女双方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 (二)办理涉外离婚登记的人员须到省民政厅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安徽省合肥市濉溪路99号安徽民政大厦4楼)。 1、淮南市大通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为大通转盘街工商银行二楼 2、大通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大通转盘街工商银行二楼。 3、田家庵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西路与惠利大道交叉口田家庵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4、谢家集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淮南市谢家集区政务中心。 5、八公山区婚姻登记中心。地址:八公山区政府大院内。 6、潘集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潘集区政务新区民生大厦一楼大厅。 7、毛集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政务服务中心。 8、凤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永幸路凤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9、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寿县宾阳大道城投大厦1楼13 16号窗口 申请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一方,应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当事人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彩色合影照片。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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