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还没办离职手续,就去新公司办入职手续可以吗? |
释义 | 劳动者未报离职即入职另一公司,只要不违法且不影响两份劳动合同执行,是合法的。然而,新用人单位可能无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且若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聘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损害其他用人单位利益时,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一、劳动者在一个公司未报离职就在另一个公司入职了,只要两份劳动合同不冲突或者不影响两份劳动合同的执行,不违法,劳动者和第一个用人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新用人单位可能没有办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离职手续未办妥,是否可在此情况下办理新公司入职手续?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离职手续是员工离职的必要程序,旨在保障双方的权益。如果离职手续还未办理妥当,就去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建议您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再进行新公司的入职手续。这样做有助于避免可能的法律纠纷和合同违约。同时,及时与新公司沟通,解释当前情况,以便他们理解您的情况并给予相应的配合。保持合法合规对待离职手续和入职手续,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并建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结语 合法合规对待离职手续和入职手续,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并建立良好的职业形象。根据劳动法规定,离职手续是员工离职的必要程序,旨在保障双方的权益。如果离职手续还未办理妥当,就去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建议您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再进行新公司的入职手续。这样做有助于避免可能的法律纠纷和合同违约。同时,及时与新公司沟通,解释当前情况,以便他们理解您的情况并给予相应的配合。保持合法合规对待离职手续和入职手续,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并建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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