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所谓的流动团支部,也可以叫临时团支部,一般是指一个单位,有团员常年不在本单位工作,而是驻外工作,无法参加本单位的团的活动和组织生活,如果团员人数在三人以上,就可以在这些团员中成立临时团支部,开着团的活动和组织生活。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第四条 团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领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团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团支部。团支部团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团支部团员人数可以适当放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