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陪审员陪审费标准 |
释义 | 人民陪审员陪审费标准有交通补助费、培训费、资料费、无固定收入人民陪审员的生活补助费、其他费用。交通补助费是指人民法院对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培训活动而支出的公共交通费用的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补助办法,由各地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参照当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交通费管理有关办法制定,既不能造成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增加个人负担,也不能将此项补助作为增加人民陪审员收入的一个来源。 培训费是指人民法院按规定组织的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和任职期间审判业务专项培训活动所开支的场地租用费、聘请教师讲课费、培训资料费等费用。资料费是指人民法院为人民陪审员提供有关报刊、简报等开支的费用。无固定收入人民陪审员的生活补助费是指对无固定收入的人民陪审员按其实际参加审判活动、培训活动的工作日、参照当地职工上年度平均货币工资水平计算给予的补助。 一、人民陪审员的权利 1.参加审判活动权。 2.独立发表意见权。 3.获得履职保障权。 4.对案件的独立判断权。 5.案件表决权。 6.人身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权。 7.参加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的权利。 8.参加审判活动期间,实际工作日获得补助的权利。 9.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获得补助的权利。 二、人民陪审员职责是什么 1.庭前阅卷,做好阅卷笔记。案卷是诉讼的纸质载体,是当事人纠纷的物化体现,有原告的诉求和理由、被告的抗辩以及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能比较全面反映案件的情况。 2.参与庭审,敢于发问。庭审是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的主要平台。在庭审中,陪审员主要参与法庭调查阶段的发问,如何发问也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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