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新的法律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的 |
释义 | 法院执行新规定:执行机构负责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行传唤的步骤? 【法律分析】要先立案。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传唤任务,应当做到:(一)执行前应核实被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及传唤内容等;(二)送达《传唤通知书》应交给被传唤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交由其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负责人代收;(三)送达《传唤通知书》应填写送达回证,并由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签名盖章,如果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拒绝签名盖章,则应邀请收件人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传票留在该处,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送达日期等;(四)传唤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须先行与采取强制措施的执行机关联系,到被传唤人所属派出所登记后方能予以执行;(五)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口头传唤,但不应采取间接转告或者捎口信的方式。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七条 司法警察的主要职责有:(一)保护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的现场;(二)执行传唤;(三)参与搜查;(四)执行拘传和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五)提解,押送,看管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六)送达法律文书;(七渗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活动;(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九)执行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级人民法院可以执行死刑吗? 县级法院不能执行死刑。死刑执行需要中级人民法院(市级)执行且需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0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21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在山西洪洞县,法院判决后,在县人民法院,被执行人一直没有执行,可以转到中级人民法院吗?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我在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执行局执行了两年多了还是没结果? 流程:申请执行的,首先应该向法院立案庭提交执行申请书,法院受理后将案件移送执行局,再由具体的执行法官采取执行措施进行执行。执行时间: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院执行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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