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设计单位在建设工程中的责任是设计合格的工程方案,如果最后的工程出现问题,部分责任会被指向设计单位。但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设计单位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及赔偿标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六条:“建筑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强度标准和安全标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义务。如果一方未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六条:“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产品或者设备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建设工程中设计单位被指责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责任范围和赔偿标准。如果设计单位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设计文件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导致工程出现问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