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全生产标准化撤销多久可重新申请 |
释义 | 根据水利工程文明建设工地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相关要求,企业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被撤销的,从等级被撤销之日起,必须按降低至少一个等级的标准,重新申请评审。另外,企业只有在自撤销之日起满1年后,才能申请被降低前的等级评审。 一、什么是风险分级管控原则 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是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4级,并按各自等级情况处理: A级:重大风险红色风险,评估属不可容许的危险。必须建立管控档案,应由企业重点负责管控,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继续作业,只有当风险登记降低时,才能开始或继续工作。 B级:较大风险/橙色风险,评估属高度危险。必须建立管控档案,必须制定措施进行控制管理,应由本企业安全主管部门和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管控。 C级:一般风险/黄色风险,评估属高度危险。应由所在车间负责管控,公司(厂)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D级:低风险/蓝色风险,评估属轻度危险和可容许的危险。应由所在的班组负责管控,车间负责监督落实。 二、驰名商标怎么认定 驰名商标认定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通过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在商标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认定驰名商标,此时,有关当事人应当依法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2、通过人民法院认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驰名商标的认定具有一定的地域性。也就是必须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相关部门报送相关材料申请认定。省级工商局经过初审签署意见后通过邮寄的方式汇报给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备案。 申请时有四种途径可以选择: 1、企业发现某注册商标在公告期内存在意义,可以对其合理的向商标总局提出申请异议,也可同时申请自己的商标认定驰名商标; 2、企业发现已经完成注册的商标侵犯了自己的商标可以向商标总局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该商标的争议申请。同时也可以提出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 3、若发现了某些商标假冒商标,就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求向商标局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的要求; 4、企业在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诉讼后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请求依法对商标是否驰名做出依法认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 被撤销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单位,自撤销之日起,须按降低至少一个等级重新申请评审;且自撤销之日起满1年后,方可申请被降低前的等级评审。 第二十一条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单位构成撤销等级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经评审符合三级单位要求的,予以公告。整改期限不得超过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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