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萍乡市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流程有哪些 |
释义 | 一、萍乡市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3、承办人审查,专家现场评审。(30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4、负责人审核 5、部门负责人审批,作出许可决定 6、制作决定文件并由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 二、萍乡市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3.变更项目原因和理由材料 4.变更医疗机构名称:提交变更名称的原因和理由材料,以及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或编制部门的批复 5.变更医疗机构地址名称:提交当地户证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 6.变更医疗机构变更床位(牙椅):提交卫生技术人员数、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床位使用情况报告 7.变更医疗机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工商营业执照或任职文件 8.减少诊疗科目:提交减少诊疗科目的原因和理由 9.增设诊疗科目:拟增设诊疗科目的原因和理由;人员资质;房屋建设平面图及设备清单 10.如增设器官移植相应科目的:提交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应批复文件办理登记即可 11.如增设性传播疾病专业的:提交的规范化(合格)性病门诊通知或批复文件办理登记即可 12.如增设X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等与放射诊疗活动有关的二级科目,提交《放射诊疗许可证》 三、萍乡市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的法律依据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4)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5)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6)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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