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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物业管理资质在哪个部门办理
释义
    物业资质去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设区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申办物业管理公司资质的条件: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或者区的主管部门进行资质申请。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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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4:0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