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证据调查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委托,调查并策划收集有关诉讼及非诉讼证据。 2、知识产权调查 调查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及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协助查清盗版的书籍、音像制品、软件的来源,调查假冒伪劣产品生产窝点,并获取相应证据,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知识产权。 3、被执行人财产行踪调查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接受委托,协助债权人寻找失踪企业 、寻找逃逸债务人。协助法院调查、执行、追查被执行人隐藏、转移的财产、帐户,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4、企业资信调查 商业信誉调查、企业不良记录查找、合伙背景、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品信息、业务信用调查、防止商业欺诈实地调查(包括商业侵权调查、合同欺诈调查、履约能力调查)。 5、个人资信调查 个人素行(成长经历、家庭情况、个人爱好等)、个人资产信用调查。雇佣资质深度实地调查:学历调查、个人信誉调查、个人资质调查、雇员忠诚调查。 6、反不正当竞争调查 假冒商品、虚假广告、诽谤诋毁、商务欺诈等一切侵权行为调查取证。 7、房地产产权、使用状况调查 8、婚姻不忠调查 根据婚姻法“过错赔偿”原则,接受当事人委托调取婚姻不忠证据和财产下落。 9、特定调查 根据委托人的需要,对特定事务进行的合法的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