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债务在以下条件下可以相互抵消: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4)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