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很多人不清楚行政复议可以吗,具体来说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 等 行政处罚 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 行政强制措施 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 承包合同 ,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 抚恤金 、 社会保险 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