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开了拘留决定书后一般情况下是必须要拘留的,例外情况是被拘留人存在患有精神病或者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生活不能自理、因病出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形则可以不拘留。 法律客观: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十九条 收拘时或者收拘后,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出具建议停止执行拘留通知书,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因病出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的。 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作出是否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并通知拘留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