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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争议和解书的特征概述
释义
    劳动争议和解书的主旨是:双方自愿选择并便捷地解决劳动争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规定,双方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应制作调解协议书,并经签字盖章后生效。调解协议书具有约束力,双方应履行。若15天内未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法律分析
    劳动争议和解书有以下特征:
    1、双方性;
    2、自愿性;
    3、选择性;
    4、便捷性。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拓展延伸
    劳动争议解决的法律程序和要点
    劳动争议解决的法律程序和要点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当劳动争议发生时,双方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或谈判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在调解或仲裁过程中,双方应提交相关证据和证人证言,委员会将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裁决。如果一方对裁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劳动争议解决的过程中,双方应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遵守法律程序,尊重对方意见,并积极参与解决劳动争议的过程。
    结语
    劳动争议和解书具有双方性、自愿性、选择性和便捷性等特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履行。若调解组织在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依法申请仲裁。在劳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应注意保护权益,遵守法律程序,尊重对方意见,并积极参与解决劳动争议的过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协商和解】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二条 【仲裁案件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五条 【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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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1: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