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起诉状应包括标题、诉讼主体、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和文尾等内容。其中,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民事起诉书 本案原告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或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被告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或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同时第三人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或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赔偿(具体金额或物品); 2、要求被告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案由:(列明具体案由) 事实与理由: 1、事实:(列明具体事实) 2、理由:根据实体法规定,被告应承担法律责任;根据程序法规定,原告有权提起诉讼。 特此递交诉状的法院为(具体法院名称),具状人(原告姓名)于(起诉时间)签字并盖章。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该内容由 赵亚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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