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所需要的犯罪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由哪些要件构成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方面,侵犯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即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多数人的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知道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所谓食品,是指供人食用或饮用的各种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无论是否造成危害后果,即构成既遂; 3、主体方面,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单位和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包括合法的食品生产者、销售者、非法的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 4、主观方面,主观上是故意的,一般是为了获取非法利润,过失不构成此罪。 二、构成劣药罪要件主要包括哪些要件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 2、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3、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劣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4、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 三、德州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犯罪对象有哪些 德州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构成要件有:1.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单位以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既包括合法的食品生产者、销售者,也包括非法的食品生产者、销售者。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获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3.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