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1:申请人填写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 2:从业证明: 本市人员提供户籍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或无业证明) 外地人员提供身份证和本地暂住证 3:经营场地证明(房产证或房子租赁合同协议) 4:有些地方还会要求提供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关系证明,具体要根据当地工商局的具体要求而定。 法律依据: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国营工商企业; (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 (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 (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