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入职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区别,入职协议不具备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而劳动合同是明细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文件。保密协议书是劳动合同的从属约定条款。入职申请和劳动合同也不同,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首要文件,而入职申请只是员工的求职书面信。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及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后果。 法律分析 一、入职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入职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属于职业意向,相比劳动合同缺少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而劳动合同是全面明细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文件。 《劳动合同法》之所以对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主要目的就是督促双方遵守各自的权利义务,并保证发生纠纷时有明确的依据。 二、保密协议书属于劳动合同吗 保密协议书是从属于劳动合同的,但是保密协议不是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而是属于约定条款。劳动合同的内容可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必备条款的内容,另一方面是协商约定的内容。 三、入职申请和劳动合同是不是一样的 入职申请和劳动合同不是一样的。入职申请不算劳动合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首要签订的,而劳动关系则是自员工开始工作时才算生效的。而入职申请则是员工的求职书面信,只是单方面的劳动关系,与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是不一样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结语 入职协议与劳动合同在法律意义上存在明显区别。入职协议是一种职业意向,而劳动合同则是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保密协议书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但并非必备条款,而是约定条款。入职申请与劳动合同也不相同,前者是单方面的劳动关系表达,而后者是双方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相应违约金。因此,明确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对于双方都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