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结婚没领证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释义
    结婚没领证分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根据时间点财产分割方式不同。若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可协商财产分割或由法院判决,应保护女方和子女权益。若在此后未补办结婚登记,可提起财产分割诉讼,依据约定或法院判决。共同购置财产属共有,可协商分割或由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
    结婚没有领证分为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不同情形的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1、夫妻协商财产分割,根据自愿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分,可以归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赠给子女。
    2、夫妻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该照顾无过错方,保护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处理时不得损害财产的价值和使用价值。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同居期间,双方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处理。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于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以确定按份共有。如果协议不成,法院可以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21: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