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述遗嘱没有手印是否有效 |
释义 | 口述遗嘱没有手印是有效的,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口头遗嘱完全靠见证人表述证明,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订立口头遗嘱,并且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订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因此口头遗嘱完全是口述表达的,不需要按手印,如果在遗嘱的实质要件下该口头遗嘱是有效的。 一、口头遗嘱与录音遗嘱哪个更有效 一般来说,口头遗嘱与录音遗嘱不能说谁更有效,毕竟两者存在的情况是不一样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可见,口头遗嘱必须是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订立的,才会产生法律效力,当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就会产生无效的情况,如果从适用情况来说,录音遗嘱是比口头遗嘱更有效的,毕竟录音遗嘱可以适用于任何情况,而口头遗嘱只能处于危急情况下,在正常情况下,口头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 二、口头遗嘱权的定义是如何的 口头遗嘱权,又称口授遗嘱权,略式的口授遗嘱或特别的方式之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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