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特别诉讼的时效根据实际情况判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有哪些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具体如下: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确认物权的归属或内容; 5、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6、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7、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8、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