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婚前财产在离婚后一般是归财产所有人,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依旧属于个人,但如果双方约定了婚前财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那么则不属于个人。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该婚前财产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一)一方将其婚前财产赠与另一方;,(二)双方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全部或部分共同所有;,(三)离婚协议中约定婚前财产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一)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二)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三)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四)《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前财产婚后增值的,不用分割,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收益,如果是孳息和自然增值属于个人财产。,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