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而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取得的财产,主要包括: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等;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利益形态的财产;婚前财产的利息;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