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岗后不能胜任新岗位要求补偿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辞退需给付经济补偿金。 一、代通知金是怎样计算的 代通知金按照解除劳动合同时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劳动者应当支付代通知金: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患病或者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和新工作;其他。 二、因末位淘汰被辞退单位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 末位淘汰被辞退有补偿金,且单位应当双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因为这属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因为末尾淘汰制度中处以末位的劳动者,并不代表其不能胜任工作;因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其辞退,所以这种情况单位将劳动者辞退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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