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被判缓刑后,犯罪分子先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根据法律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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