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会被拆除的违建有: 1、强行拆除会影响重要建筑物主体安全。这种违章建筑可以不用强拆。 2、根据现有的拆除技术条件无法将其拆除。 3、该违建被强拆后损害了公共利益。 4、后期通过补办手续通过了审批,或者已经改正违章建筑的情况。 5、该建筑是在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之前建造。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