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市护照补发处理指南 |
释义 | 律师分析: 如果在国内遗失护照,需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开具护照遗失证明,再进行护照补发手续的办理。 护照补发的申请材料包括: 1、原护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以及身份的材料(如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2、如果护照遗失或被盗,需要提供相关说明。例如如果护照在境外遗失或者被盗,需要提供当地警察局出具的遗失证明原件、复印件以及经过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翻译件,并提供境外办理的旅行证个人信息页以及复印件;如果护照在国内遗失或者被盗,需要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具的遗失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 (一)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二)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三)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 (四)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 (五)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 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在国外,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的,由本人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换发或者补发,按照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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