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概念不同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对该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该动产变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说简单点,抵押不需要转移抵押物,质押需要转移抵押物。比如,我们常见的押证押车贷款就属于质押贷款,而押证不押车贷款就属于抵押贷款。 2、标的物不同 抵押:用于抵押的标的通常为不动产,如房产、汽车等等。 质押:用于质押的通常为动产,比如不动产证、权利证、有价证券等等。 3、成立要件不同 抵押:抵押中抵押物可不转移占有,但需办理抵押登记。 质押:质押中质押物需要转移占有,但不需要办理登记。 4、合同生效时间不同 抵押:抵押合同自登记日起生效。 质押: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