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质押是要式合同。法律规定,当事人设立质权时,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以及质押财产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法律分析 质押需采用书面合同。法律规定,设立质权时,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应包括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和数量、担保范围,以及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和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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