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工伤病假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医疗费用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主要内容。如果工伤医疗费用不足以支付手术费用,可按照有关规定向单位或者社会救助机构申请。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当事人可以向社会救助机构申请救助,救助内容包括生活救助、临时救助和长期救助。如果符合条件,社会救助机构可以给予救助。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工伤病假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其中医疗费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主要内容。” 2.《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当事人可以向社会救助机构申请救助,救助内容包括生活救助、临时救助和长期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