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医保停交3个月以上,视为自动退保。退休累计缴费年限不足可以补缴。按照有关规定,参保人员因故中断工作期间个人账户予以保留新工作后,个人账户存储额累计计算,不间断计息。灵活就业人员中中断缴费不满3个月的,可补缴医疗保险费并从欠缴之月起按日加收2‰滞纳金,自补缴之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断缴费超过3个月以上的,视为自动退保,其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但医保问题各地政策不同,所以要咨询当地医保中心才有正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