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通过竣工验收是否就视为通入住了? |
释义 | 未竣工验收已入住不能视为已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必须符合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具有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须具有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煤气、上水、电热、污水、路通,楼前6米、楼后3米场地平整,必须按图纸、文件要求达到设备齐全、手续完备。 一、房屋质量安全国家标准中有哪些? 国家房屋质量安全法中的标准: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二)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 (三)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材料; (四)有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五)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或优良等; (六)有工程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 二、工程质量标准怎么填 施工合同的质量标准只能填写为合格。工程质量标准应遵循以下几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应该要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等要求;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所有人员,必须要具有规定的资格以及条件;工程质量验收在施工单位必须在自检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三、开发商三证不齐全就通知收房 收楼时所需携带的资料: 1、业主本人亲临现场收楼,请携带××××交房通知书;业主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某某市商品房买卖契约》;已支付房款的收据;应备款项。 2、如委托他人代理收楼,收楼时除携带上述物件外,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 交房的流程有以下: 1、请按《入住通知书》安排的时间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办理收房手续。 2、由专门接待人员陪同您共同查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即两书一表)原件。 3、由专门接待人员陪同您共同验房,并填写《房屋验收情况表》。 4、如发现问题,开发商要对业主提出的合理要求进行整改,直到业主满意为止。在此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另外,由此造成的延期交房,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5、签署《商品房实测面积结算补充协议》。 6、开发商向业主交付房门钥匙。 7、办理完上述手续后,开具《办理入住手续通知单》。执此单在物业公司进行业主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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