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非法组织卖血罪的四要素 |
释义 | 本段内容描述了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犯罪行为及其客体为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同时也提到了该行为的主体要件和主观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分析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同时也对公共卫生造成妨害; 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 3.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拓展延伸 非法组织卖血罪对客体和主观方面有何规定? 非法组织卖血罪是指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是一种危害公共卫生和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根据该罪名的规定,非法组织卖血罪的客体为公共安全,主观方面为故意。 该罪名的客体是公共安全,这是因为血液是人体的重要物质,具有重要的生命保障作用。非法组织卖血罪要求行为人必须故意进行非法组织卖血行为,才能够构成该罪名。同时,该罪名还要求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出卖血液的目的,即故意危害公共安全。 该罪名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这意味着行为人必须具有故意进行非法组织卖血行为的意图,才能够构成该罪名。如果行为人没有这样的故意,即使实施了非法组织卖血行为,也不可能构成该罪名。 非法组织卖血罪是一种危害公共卫生和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行为人必须具有故意进行非法组织卖血行为的意图,才能够构成该罪名。 结语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不仅侵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也对公共卫生造成妨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第一款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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