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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员工在上下班路上顺路接送孩子受伤,是否算工伤?
释义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顺路接送孩子受伤可认定为工伤。法院支持社保部门认定的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单位宿舍/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的上下班途中,以及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法律分析
    员工在上下班期间顺路接送孩子受伤的算工伤。根据相关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拓展延伸
    员工因在上下班路上顺路接送孩子受伤,是否应享受工伤保险赔偿?
    根据劳动法和工伤保险制度,员工在上下班路上顺路接送孩子受伤是否应享受工伤保险赔偿存在争议。一方面,上下班路程通常被认为是工作时间的延伸,因此员工在此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可能被视为工伤。另一方面,顺路接送孩子属于私人行为,与工作无直接关联,可能不符合工伤的定义。因此,具体是否应享受工伤保险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解释来判断。建议受伤员工咨询专业律师或就业保险机构,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根据劳动法和工伤保险制度,员工在上下班路上顺路接送孩子受伤是否应享受工伤保险赔偿存在争议。具体是否应享受工伤保险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解释来判断。建议受伤员工咨询专业律师或就业保险机构,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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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14: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