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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司法救助和赔偿有关系吗?
释义
    法律分析:
    申请司法救助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二是当事人经济上确有困难,难以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
    当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1、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2、追索养老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而生活确实困难;
    3、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上海市股的受害人,追索医疗费用和物质赔偿,本人确实生活困难;
    4、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孤儿或者农村“五保户”;
    5、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
    6、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的;
    7、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领取失业救济金,无其他收入,生活困难的;
    8、因自然灾害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9、起诉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农民履行义务,生活困难的;
    10、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11、福利院、孤儿院、敬老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等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和民政部门主管的社会福利企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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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9: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