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认购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合同认购书的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合同认购书属于主合同的担保,从属于主合同。但若该认购书具备主合同的主要内容的,且当事人已经按照该认购书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则应当认购书为一般民事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法律拘束力。 一、房屋认购协议有效期多久 房屋认购协议的合同有效期一般是永久的,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是预约与本约的关系,而认购书是平等主体之间为设立买卖商品房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协议,商品房认购合同是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合同订立进行磋商谈判的合同。因此对于房屋认购协议的认定,其合同载体包括认购书、订购书、优先购买协议等文书。认购书具备一定条件可以认定为买卖合同。 二、购房定金什么情况下可以退 购房定金在以下情况下能退: 1、新房开发商在售房时五证不全,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 2、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中,对于退定金的条件有约定的话,只要情况符合退定金的条款,都可依据认购书或购房合同让开发商退定金。 三、约定商品房定金有什么作用 1、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2、认购书中的定金,实际上具有立约定金和违约定金的双重功能。为了平衡当事人的利益,法律规定,购房人在交付定金后,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不签定买卖合同的就丧失该定金;出售人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不签定销售合同的则应双倍返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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